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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临朐村镇银行关于调整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公告

公 告

尊敬的客户:

您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发挥金融在服务实体经济、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的作用,临朐村镇银行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积极依法有序推进存量个人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起,开展存量个人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有序推进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充分保障客户合同权利,充分尊重客户选择权,充分满足客户利率调整操作便捷性需求。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可开展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一)贷款发放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在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以前。

(二)贷款用途为购买房屋住宅的商业性个人首套住房贷款,包括普通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三)原则上应为按月足额偿还本息的正常类个人住房贷款,如贷款当前处于欠本或欠息状态,须客户归还积欠本金及利息后再申请调整利率。

 
(一)调整后利率水平
对于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具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进行调整。
1.2019年10月7日(含当日)前发放、已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LPR不加基点。
2.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当时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不加基点。
3.2022年5月15日(含当日)后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当时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减20基点。
符合我行要求的存量首套房利率调整水平以我行与客户签订的纸质版协议为准。
(二)利率调整方式
根据人民银行公告要求,可通过变更合同约定利率水平或新发放贷款置换的方式进行利率调整。临朐村镇银行本着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金融服务的原则,尽量减少客户调整成本,我行将全部采用变更合同约定利率水平的方式。
1.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首套住房贷款,我行将统一通过批量调整的方式进行调整。
2.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二套房及以上贷款,由客户向贷款经办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并提供佐证材料,经临朐村镇银行审核通过后按照批量或单笔的方式进行调整。

(一)原贷款发放时执行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且当前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存量房贷,我行将按上述调整规则统一批量调整贷款利率。

(二)原贷款发放时执行二套房贷利率标准,当前按本公告所述已符合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即“二套转首套”的存量房贷,欠本或欠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后的存量房贷,需由客户向贷款经办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经审核符合条件后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

(三)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需由客户向贷款经办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先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相关要求转换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再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

(一)原贷款发放时执行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客户,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二)“二套转首套”、欠本欠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后及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客户,可于2023年9月25日起向贷款经办行提出申请,由临朐村镇银行进行审核。其中,2023年10月22日(含当日)前完成申请的,我行将于2023年10月25日对审核通过的业务进行集中统一利率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三)2023年10月22日后申请利率调整的客户,包括新增“二套转首套”、欠本欠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后及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客户,可继续向贷款经办行提出申请,临朐村镇银行将逐笔进行人工审核,审核通过后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二套转首套”、欠本欠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后及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客户,可到贷款经办行线下申请办理利率调整。“二套转首套”业务申请需客户携带身份证、首套住房贷款证明等材料。

(一)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后,临朐村镇银行经办客户经理将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告知客户利率调整结果。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不要相信临朐村镇银行以外任何人员的电话或短信。
(二)“二套转首套”利率调整申请须临朐村镇银行逐笔审核,客户可联系客户经理查询审核结果。对审核不通过的,临朐村镇银行业务人员将及时告知客户。
(三)此次房贷利率调整只降低存量首套房利率,二套及以上住房、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等非住宅型房屋也不属于此次降低存量房贷利率的范围。
(四)利率调整后相关贷款将按新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五)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支持跨行置换,请不要相信误导信息。
(六)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贷款经办客户经理。
特此公告。
感谢您一直以来给予我行的大力支持!

临朐村镇银行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