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入行须知
为使新员工能在短时间内熟悉入行相关事项,特公布本须知,请仔细阅读。
一、新职员报到
新录用人员应在通知期限内,按时到本行办理报到手续。无故拖延三天以上的,即不予录用。
原有工作单位的新员工,无论有否与原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报到时均需携带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因故无法取得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的,应及时与我行人力资源部门联系。
二、人事档案、户籍转移
应届高校毕业生通常程序: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由用人单位确定人事档案接收单位,学校按规定将毕业生人事档案投递到档案接收单位,同时毕业生将报到证交用人单位。毕业生户籍转移,可根据其本人意愿,既可落实到原籍,也可落实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如需落实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街道,需将户口迁移证交到本行人事部门;如需返回原籍,先请自行与当地公安户籍迁移部门联系。
如已与某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但未正式上班,需毕业生本人带已签订过的《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先到原某单位办理解除手续,再带该材料及报到证到档案所在部门办理改派手续,将已更改的《就业协议书》及改派后的《报到证》交到本行人事部门。
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如需办理户籍迁移,请参照以上相关程序。
三、社保缴纳、迁移
录用的员工,本行为其缴纳“五险一金”,具体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原已有工作单位的新员工,入行报到时需将原参保地告知本行人事部门,自行到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进行社保合并。
四、劳动合同签订
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规及本行相关规定,对照其本人条件,与本行签订劳动合同。我行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已经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其他
1、报到地点:临朐村镇银行,临朐县朐山路5184号新天地商业15幢5196号。
2、咨询电话:0536-3790066。
一、新职员报到
新录用人员应在通知期限内,按时到本行办理报到手续。无故拖延三天以上的,即不予录用。
原有工作单位的新员工,无论有否与原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报到时均需携带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因故无法取得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的,应及时与我行人力资源部门联系。
二、人事档案、户籍转移
应届高校毕业生通常程序: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由用人单位确定人事档案接收单位,学校按规定将毕业生人事档案投递到档案接收单位,同时毕业生将报到证交用人单位。毕业生户籍转移,可根据其本人意愿,既可落实到原籍,也可落实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如需落实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街道,需将户口迁移证交到本行人事部门;如需返回原籍,先请自行与当地公安户籍迁移部门联系。
如已与某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但未正式上班,需毕业生本人带已签订过的《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先到原某单位办理解除手续,再带该材料及报到证到档案所在部门办理改派手续,将已更改的《就业协议书》及改派后的《报到证》交到本行人事部门。
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如需办理户籍迁移,请参照以上相关程序。
三、社保缴纳、迁移
录用的员工,本行为其缴纳“五险一金”,具体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原已有工作单位的新员工,入行报到时需将原参保地告知本行人事部门,自行到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进行社保合并。
四、劳动合同签订
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规及本行相关规定,对照其本人条件,与本行签订劳动合同。我行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已经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其他
1、报到地点:临朐村镇银行,临朐县朐山路5184号新天地商业15幢5196号。
2、咨询电话:0536-379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