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对象及申请条件
1、个人创业者:
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具有创业资金需求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毕业五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2、小微企业:
有创业资金需求的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
二、贷款额度、用途
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申请15万元以内(含15万元)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个人合伙创业或共同创业的,按照每个创业企业借款人最多不超过(含)3名合伙人,每人最高不超过15万元,可申请不超过4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300万元以内(含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贷款应当用于借款人创业的开办经费和经营所需资金,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不得用于购买股票、期货等有价证券和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不得用于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用途。
对蔬菜运输、物流配送以及各类民生保障等创业项目“优先办、重点办”。对防疫期间物资生产企业“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三、申请材料
可就近到临朐村镇银行各个网点领取。
四、办理流程
1、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至临朐村镇银行(合伙创业或共同创业的,合伙人材料一并提供),由临朐村镇银行汇总后报送至创业担保贷款经办机构审核,不接受委托办理或第三方代理申请。
2、创业担保贷款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由临朐村镇银行领取《临朐县创业担保贷款推荐表》(一式两份)和申请材料,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审核不通过的,电话告知申请人未通过原因。
3、临朐村镇银行凭审核通过的《临朐县创业担保贷款推荐表》和申请材料对贷款项目进行实地调查、评估、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给予发放贷款。对实地调查未通过的,退回相关资料并说明原因。
4、申请人应按时还清贷款,对展期、逾期的,不予贴息。在还款付息后,申请人应及时将贴息材料提交至经办银行,并接受创业担保贷款经办机构和财政部门对申请贴息创业项目的实地核查。通过实地调查并符合财政贴息条件的,通过“临朐公共就业”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财政全额贴息,按程序由临朐村镇银行代发至申请人账户。未通过实地调查的,不予贴息。
五、注意事项
1、个人创业者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没有其他贷款。个人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及使用贷款期间未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未享受政府公益性岗位安置、未正在领取失业金,属于合伙创业或共同创业的,未退出创业项目经营。贷款期间申请人如果到单位就业、享受政府公益性岗位安置、缴纳社会保险、死亡或停止经营贷款扶持的创业项目,应及时提前还款。
2、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以户为单位,夫妻双方累计不得超过三次。未完成创业担保贷款还款及贴息的个人和小微企业不能再次申请。
3、根据审计要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失业职工)在单位就业期间注册的营业执照不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
4、根据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印发<关于设立专项基金开展退役军人创业扶持和困难帮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退役军人个人自主创业贷款和创办的小微企业初创期创业贷款与创业担保贷款不得重复申请。
5、小微企业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股东社会声誉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乱纪行为,无重大诉讼案件。
6、创业担保贷款不得用于从事娱乐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国家限制行业。
7、创业担保贷款的担保方式为房产抵押或至少一名公职人员担保,公职人员担保的,需夫妻双方共同签字。
六、咨询地址及电话
营业部(城关、五井、嵩山)
联系人:王 聪 18765608016
辛寨支行(辛寨、柳山)
联系人:魏先胜 15105361917
旺佳支行(东城)
联系人:刘 云 18765602777
蒋峪支行(蒋峪、沂山管委会)
联系人:王晓玲 18853613022
寺头支行(寺头、九山、石家河)
联系人:方 媛 15064407919
龙山支行(龙山、山旺)
联系人:刘 振 18563622734
冶源支行(冶源镇)
联系人:辛万强 13792649716
有关申请材料可直接到以上网点领取,无需自己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