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客户范围
灾毁房屋、蔬菜大棚、种植养殖等农牧渔业生产设施修复重建客户。
二、优惠政策
1、贷款执行基准利率;
2、各级财政给予80%的贴息,贴息期限为三年,其中省级财政和市财政各负担40%,个人负担20%。个人负担部分在还本付息后给予返还奖励,所需的资金也由省、市两级财政平均分担;
3、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农担)给予贷款担保,担保费用全部由各级财政负担,不再增加农民负担。以银行机构和省农担合作的“鲁担·惠农贷”为主,也可协商采取抵押贷款等担保方式。
三、贴息标准
1、蔬菜大棚贷款:按每个日光温室大棚重建贷款限额20万元,维修贷款限额5万元;拱棚重建贷款限额10万元,维修贷款限额2万元的标准;
2、农牧渔业恢复生产贷款:按每个规模养殖户(场)贷款不超过200万元的标准;
3、农房重建贷款:按每户贷款不超过15万元的标准;
4、支持大棚提档升级贷款:有实力的企业建设高标准大棚园区,供受灾农户有偿使用或一次性买断,替代受灾农户自建大棚。企业建设大棚的专项贷款享受贴息政策。
四、办理流程
1、受灾客户填写申请表,村(居)委进行核实;
2、村(居)委上报镇(街、园、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管理服务中心)审核;
3、镇政府(办事处)报送县政府相关部门备案审查;
4、备案审查后,临朐村镇银行发放贷款。
五、贴息贷款政策执行期限
灾后重建贴息贷款政策执行到2019 年6 月30 日,以后发放的贷款不再享受贴息政策。